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6]5号),通知公布了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和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名单。我校接受该专项评估的生物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食品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和制药工程等6个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均为“合格”。
此次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负责,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检查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质量保证等。评估结果为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三个等级。结果显示,共有42所高校的50个学位授权点被评估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点;83所高校的95个学位授权点被要求限期整改。
根据通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单位,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单位,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两年的整改,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将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点。
2014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组织开展学位点专项评估工作。我校高度重视,科学制定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研究生工作处和受评学位点所在学院统筹协调、精心组织,根据专项评估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和迎评工作,为确保我校学位点专项评估全部顺利通过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我校硕士学位授权合格评估工作正按照评估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