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省教育厅发布了第4号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及《武汉轻工大学章程》,标志着我校章程获核准并正式发布。
《武汉轻工大学章程》由序言和10章组成,共80条。包括总则、举办者与学校、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教职工、学生与学员、校友与校友会、财务资产后勤、学校标识和附则。章程反映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文化内涵,固化了学校改革创新经验与制度成果,完善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体系和运行机制,突出了学校办学自主权和监督机制,彰显了学术治理的重要地位,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
章程是学校的“宪法”,是学校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学校今后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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