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发文《关于命名表彰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鄂文【2013】55号),我校被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为2011-2012年度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全面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扎实推进文明湖北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为推动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及促进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