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好“四个服务” 着力促进我国信用事业发展——当代中国社会信用研究中心在我校成立并成功举办高层学术研讨会
  • 作者:董甜 摄影 王丽英 编辑: 发布日期:2013-07-21浏览次数:

为贯彻十八大关于“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的有关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系列讲话精神,7月15日,首届“传播信用文化发展信用经济”的高层学术研讨会在我校隆重召开。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江作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级检察官许兴明,湖北省粮食局副局长邹海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周毅,校党委书记王祚桥,校长曾祺林,以及学校相关部门、学院负责人出席了研讨会。校长曾祺林主持了会议。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江作苏教授指出了信用研究未来发展的方向,肯定了社会信用研究的及时性。江教授从“信”字入手,从社会学和政治学的角度阐述了信用的重要性,他认为对于失信行为的惩戒和促进中国梦的实现,要依靠公信力保障。他强调了政府信用的重要性,指出政府公信力的发展要求,即政府要引导全社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信用观。他还从新闻媒体的角度提出,新闻媒体要通过传播信用理念,促使社会形成信用意识,加大诚信建设,消除民众对媒介的疑虑,建设良好的媒介公信力,为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尽最大的努力。他指出,信用研究中心要紧密结合现实,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作好“四个服务”,即把服务当下中国、服务湖北、服务党和政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作为自己的使命,大力推进我国信用事业的发展。

湖北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当代中国社会信用研究中心名誉主任许兴明对“信用”概念作出准确的界定。结合检察院“执法公信“的信用理念,他特别强调了政府信用的重要性,并对信用研究中心以后的工作作出重要指导意见并寄予深厚期望。湖北省粮食局副局长邹红森代表张爱国局长出席会议,他发言肯定了弘扬信用文化,发展信用经济的重要性,强调国家粮食系统要加强自身建设,抓好自身粮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并结合湖北省粮食局粮油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指出,要构建湖北的放心粮油工程,强化湖北省粮油质检体系,引导粮油企业自立,鼓励粮油企业诚信行为,进一步推动“守信受益,失信受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周毅指出,“诚信为本”的道德理念是社会信用的基础。他充分肯定了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认为只有良好的信用教育才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保证经济持续发展有不断的原动力,促使全社会把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作为改善社会环境的治本之举。

校党委书记王祚桥代表学校对各位与会领导和专家表示诚挚欢迎,对与会嘉宾关心和指导我校当代中国社会信用研究中心建设表示衷心感谢。王祚桥同志简要介绍了学校概况和当代中国社会信用研究中心成立的情况。他表示,通过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将促进大家进一步开阔学术视野,拓宽研究领域,增进科研合作,加强协同创新,进一步促进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研讨会上,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江作苏、湖北省粮食局局长张爱国、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周毅等分别受聘为我校当代中国社会信用研究中心顾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级检察官许兴明受聘为名誉主任,校长曾祺林代表学校向各位专家颁发了聘书。

来自省政府、人大、省检察院、粮食局及学校的领导、专家、学者就社会信用构建的重大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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