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惠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体检、复试合格被录取的,不低于85%享受公费待遇。
2、所有的考生,在校期间均享受普通奖学金2700元/年。
3、在校研究生不少于60%的人次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及“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的资助。
4、生活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调剂考生不少于10%享受公费待遇,其他为自费。
三、人事档案不转到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年龄超过40岁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费研究生。
四、培养费标准
录取为自费和委托培养的考生须缴纳培养费,收费标准为:
1、学术型:8000元/年,学制3年。
2、专业学位:6000元/年,学制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