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省教育厅召开湖北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第一批共7所试点高校报送的章程进行审核。
会上,省教育厅厅长、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主任刘传铁介绍了高校章程制定的有关背景,通报了我省高校章程建设前期工作情况,并对章程审议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听取了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三峡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湖北师范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高校书记或校长所做的章程制定程序、章程的主要内容和特色的汇报。核准委员会各位委员分别提出了审议意见,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7所高校章程。
刘厅长对下一步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真修改。各高校要对核准委员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工作。要做到表述规范,特别是要在“共建”、“举办者”、“管理体制”、“层次结构”等基本要素上做到准确无误。要突出特色,既要体现办学特色,又要突出文本特色。二是要加快核准进度。有关处室要对文本的合法性和内容、格式等进一步审查把关后,及时报厅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教育部备案。三是要强化高校章程的执行。章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章程核准后的执行机制建设,保障章程在高校管理和办学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
省教育厅副厅长徐雁冰出席会议,并宣读了章程核准委员会成员名单。厅内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处室负责同志、部属高校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