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委各部、机关党委,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2014年是全国、全省文明单位的创建申报之年,也是校内文明单位申报评比之年,自我校启动三级文明创建工作以来,全校师生将文明创建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学校获得了“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调动全校师生参与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配合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现将近期几项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继续做好湖北省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系统单位材料报送工作。学校于9月中旬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绝大部分单位非常重视,但有少数单位和部门尚未报送,各分党委要组织专班,指派专人,认真研读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时间进度安排尽快落实此项工作。
2、做好校内文明单位创建和申报评比工作。各单位按照轻工大党发【2014】19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创建和申报材料组织上报工作,各单位原则上要求不缺项。
3、将校园文明创建与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相结合。中央文明委预计从月底至12月上旬到武汉进行实地暗访和测评,常青花园社区是必检区域。我校作为全国文明单位,要将支持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与学校创建工作相结合,积极营造氛围,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担责”的良好局面。
按照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内容要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生员工(包括各服务岗位的社会用工)知晓率应达到100%。党委宣传部将统一制作、张贴和展示核心价值观内容,同时向全校师生员工发放调查问卷及答题卡。各单位、部门要利用政治理论学习会、教职工大会、班、团会等时机组织师生集中填写问卷及答题卡,默写核心价值观内容,统计答题情况,及时将数据核对无误且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的统计表(见附件1)连同问卷和答题卡集中报送党委宣传部。使师生做到先认知、再认同、重践行。联系人:王春生;联系电话:83922889;邮箱:962482120@QQcom。
4、做好文明道德讲堂“一堂一档”记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高工委要求,学校已在常青校区及金银湖校区各设立一个道德讲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凡举办如师资培训讲座,传统文化和思想道德讲座、读书征文演讲活动的单位、部门,要有道德讲堂使用记录,有印证材料,建立详细的文字和电子档案备查。
5、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师生无随地吐痰行为;校园道路、绿化带要做到无杂物、纸屑等;破损路牌、铭牌要及时更新,室内干净整洁;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醒目禁烟标志、无人吸烟;学校食堂严格按照卫生许可和从业要求作业,并在入口处设置“不剩饭不剩菜反浪费”文明餐桌告示牌;校内各相关电子屏,教学楼、宿舍楼等醒目位置显示或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分党委(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应积极做好上述工作,学校三级文明创建工作追责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支持武汉市文明创建工作不力的,将由武汉市报请省委追责。